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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少年文联关于推选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3 22:38:43
来源: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公众服务平台

川青文联函〔2024〕08号



各会员单位专委会(分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等

2023年我会在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大力支持下,在秘书处和各专委会辛苦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为促进联合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我会将在于春节后举行二届九次理事会和年会上对2023年度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专委会和会员单位积极推荐。为公开透明做好本次先进推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范围

         联合会会员单位会员、理事及相关人员各专委会(分会)、直属工作机构、驻地方办事机构(工作站)、考级定点单位(考点)、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选条件:

1、积极参与联合会或专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积极支持本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会相关工作任务。

2、社会声誉和形象良好,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成效明显,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未被投诉和媒体曝光。

3、关心行业发展,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研制主动参与缔结行业自律公约、自觉维护行业规范、行业利益;

4会员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先进个人选条件

        1、积极响应国家和本会号召,参与行业发展研究、积极开展文艺创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系列活动,主动发现和推荐优秀文艺人才入会。参与本会的工作和活动,完成任务较好。

        2、在“服务政府、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服务会员”各项工作和会自身建设中,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参与秘书处和各专委会各项工作,做出了较大努力和贡献。

3、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个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在本单位年度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和贡献。未被投诉和曝光。

4、个人会员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评选比例

严格选条件,先进单位的选比例不超过会员单位数的15%;先进个人推选比不超过会员单位数的10%。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

        1、先进单位由各具有参选资格的单位和机构自荐,联合会秘书处审核;先进个人由各专委会(分会)、工作办事机构以及考点单位推荐美术、书法、舞蹈、博物、陶艺专委会名额不超过5名,其他专委会1-2名,公益中心10名,秘书处5名,会员部2名,艺术团2名,党支部2名,监事会2名,考级中心不超过20名

2、申报材料于2024229日前报送联合会秘书处。

(二)评审

1、秘书处监事会、党支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报联合会主席办公会(扩大)会议审议。

)发文及表彰

        联合会发文予以表彰,并在二届九次理事会和年会上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推选不收任何费用,推选单位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资料,按时上报因时间紧过期不候。对获奖并受到联合会表彰的个人或单位,各推选单位可比照同类别级获奖荣誉予以表彰奖励。

申报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2396710811@qq.com,联系电话:(028)028-83949120,也可面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二号6603号。秘书处值班微信号:qsnwyw。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2附件2:2023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422






      附:关于推选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青文联函〔2024〕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