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秘书处
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川文联〔2026〕23号)及全省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联合会系统内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工作,经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各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背景与目的
2026年4月,四川省文联举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围绕“党建、人事、治理、业务、优化”五个维度,系统讲解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管理、领导干部兼职规范、年检事项、专项整顿及布局调整等要求。5月28日,联合会党支部召开社会组织乱象整顿专题座谈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及乱象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联合会系统内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工作实施方案。6月,省文联督导组对我会进行了现场督导与全面核查。
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及四川省民政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分支(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工作人员、项目、活动、财务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经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在联合会系统内全面开展专业委员会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
联合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
三、治理重点内容
(一)名称规范问题
专业委员会名称是否规范。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不得以中心、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使用“中国”“全国”“中华”等字词。
专业委员会对外活动时是否规范使用冠以联合会全称的规范名称,是否存在隐去联合会名称、以独立身份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负责人职务问题
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称谓是否规范。根据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应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
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任职程序是否合规。负责人一般应由联合会负责人推荐,经秘书处考察审核,并征求联合会党组织意见后,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三)活动规范开展问题
1.专业委员会是否在联合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以联合会名义进行活动的情况。
(四)设立与报备问题
1.专业委员会设立是否经联合会党支部征求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2.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3.专业委员会设立、名称变更、撤销是否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五)内部管理制度问题
1.各专业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六)党组织建设问题
1.符合条件的专业委员会是否按要求成立党小组或开展党的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各专业委员会对照本通知治理重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联合会秘书处。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专业委员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到位。需撤销、合并或更名的专业委员会,按程序办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联合会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专业委员会治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专业委员会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治理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专业委员会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联合会秘书处(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8-83949120,
电子邮箱:qsnwy@qq.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