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秘书处
各市州文联,省直各有关部门,省内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为做好全省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单位商请推荐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推荐范围
第一批推荐在全省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专家库人选应在相关领域有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满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截至2025年5月31日),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省文联审议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填写《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汇总表》,详见附件12)。无单位的个人可由个人所在党支部或村(社区)加盖推荐单位意见,后由个人所在市州文联加盖市州部门意见。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推荐表》《汇总表》进行复核并盖章上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推荐表》《汇总表》进行审核,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盖鲜章,再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到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评委会办公室),《推荐表》《汇总表》未盖章word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省文联审议。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后,组织审议拟入库专家名单;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开展备案工作。
四、入库专家职责
第一批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加我省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艺术专业新文艺群体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参加评审专家应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并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五、相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请严格把关,切实遴选推荐学识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原则性强的优秀专家,支持我省文化艺术三个专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5日。
(三)材料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纸质材料各1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纸质版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文联213办公室,联系人:张代川,联系方式:19802835520,邮编:610012。
2.电子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未盖章word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个人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pdf版。以上电子材料请于2025年5月25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055622645@qq.com。
(四)填写推荐表、汇总表中的“所属子专业”栏目时,请从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艺术专业中选择。
联系人:
张代川 电话:028-86780205
余晓梅 电话:028-86782339
附件:
1.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文联
2025年4月27日